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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

 

1. 本信用卡申請之批准及向 閣下發出信用卡(「信用卡」),將視乎卡公司能否完滿核實 閣下的申請表格及 閣下提供的文件所載的資料及卡公司不時有效的信貸政策而定。卡公司保留權利拒絕 閣下的申請,毋須申述理由。
2. 閣下同意接受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持卡人合約」)的條款及條件約束。持卡人合約之文本可於卡公司的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索取及卡公司之網站(網址www.boci.com.hk)瀏覽。
3. 於收到信用卡之後, 閣下有責任立即於信用卡上所預留之空白處簽署,或(如卡公司有所要求)按照卡公司的指示填妥信用卡之確認收妥回條或其他方式使信用卡生效。 閣下於信用卡上簽署或使用信用卡或使信用卡生效,將構成 閣下同意接受持卡人合約的條款及條件約束之確證。
4. 就信用卡之發出及使用而根據持卡人合約應付之一切費用、收費及利息,已載於收費表內。收費表之文本可於卡公司的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索取及卡公司之網站(網址www.boci.com.hk)瀏覽。
5. 閣下將每月或定期收到賬戶結單(「結單」),列明(其中包括) 閣下的最新賬戶結欠及 閣下結欠額之最低還款額及到期付款日。 閣下同意核實結單的交易詳情,並於結單日期起計60天內書面通知卡公司結單所載交易有誤,否則卡公司有權把該結單內所載之交易視作正確無誤及定論。
6. 閣下確認及同意,如 閣下在到期付款日時仍未作出或僅作出少於最新結欠之付款,將於結單日期開始,對尚未付款結欠收取利息;如 閣下在到期付款日時仍未作出或僅作出少於最低還款額之付款,除未償還欠款應付之利息外,亦可收取逾期收費。如獲發附屬卡,則就一切用意及目的而言,卡公司均可將使用任何附屬卡產生的任何或所有費用、收費及/或利息,當作由主卡持卡人產生處理。
7. 從 閣下收到之付款,將按卡公司不時絕對酌情決定之先後次序用於償還 閣下的賬戶結欠。如 閣下獲發附屬卡,主卡持卡人所付的款項,將按照卡公司不時絕對酌情決定的先後次序及優先次序,用於支付主卡持卡人及附屬卡持卡人各自所欠的款項。雖然附屬卡持卡人只須負責使用其附屬卡進行的交易,附屬卡持有人仍可(自行決定)清償主卡持卡人及/或其他附屬卡持卡人所欠的欠款。任何附屬卡持卡人所作出任何超越該附屬卡持卡人所欠卡公司欠款的款項,應不可撤銷地被視作自願付款,以(全部或部分)清償主卡持卡人及/或其他附屬卡持卡人所欠的款項,及以卡公司不時決定的先後次序及優先次序清償。
8. 閣下確認信用卡屬於卡公司所有。 閣下同意採取一切所需措施,確保信用卡安全及將個人識別密碼(「私人密碼」)保密及按照卡公司不時發出的程序、指示及/或保安指引使用信用卡,藉此防止發生欺詐事件。
9. 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 閣下有責任盡快將任何信用卡遺失及/或被竊及/或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及/或私人密碼或懷疑有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或任何偽冒信用卡等事宜通知卡公司及警方。
10. 儘管持卡人合約內載有與卡公司授予 閣下的信貸期有關的任何規定,閣下於收到要求後,須立即將一切欠款償還給卡公司。
11. 閣下同意小心細閱結單,並須於結單日期起計60天內,將結單內任何未經授權的交易通知卡公司。
12. 就處理信用卡而言,如 閣下以真誠態度及應有謹慎行事(包括採取一切所需防範措施確保信用卡安全及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報失、報被竊及/或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則 閣下對信用卡遺失、被竊或被未經授權使用所負責任,將不會超過適用法例或監管指引不時訂明之最高限額。
13. 若 閣下信用卡之遺失、被竊及/或被未經授權使用是由於 閣下有欺詐行為或嚴重疏忽,或未能採取一切所需防範措施防止信用卡遺失、被竊及/或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或有關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涉及在 閣下知情或不知情下使用 閣下的私人密碼,則 閣下須對因而產生或有關的一切損失及損害負全責。 閣下同意就因而引致的一切損失、損害、責任及一切合理費用及開支而向卡公司作出彌償。
14. 如 閣下獲發附屬卡,主卡持卡人須(與附屬卡持卡人共同及各別)對附屬卡持卡人及/或透過使用附屬卡進行的任何及所有交易及/或引致的責任而向卡公司承擔責任。附屬卡持卡人只須對使用附屬卡進行的交易及引致的責任承擔責任。
15. 閣下授權卡公司,可隨時指示或要求 閣下開有戶口的任何銀行在有關戶口扣除款項,將所欠卡公司的任何欠款償還給卡公司。
16. 閣下確認,在毋須向 閣下作出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卡公司有權委任代收賬款的機構及/或展開法律程序,向 閣下收取及/或追收不時所欠卡公司的欠款。 閣下同意就卡公司委托代收賬款機構而合理地引致之一切費用及開支而向卡公司作出彌償,惟可向 閣下收回的代收賬款費用總額,在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 閣下須負責支付未清償賬戶總結欠的30%,並就卡公司透過法律程序強制付款所合理引致之一切費用及開支而向卡公司作出彌償。
17. 卡公司可不時(酌情決定)修改持卡人合約的任何條款及條件及/或收費表,惟於對 閣下的費用、收費及責任或義務有所影響的任何修改條款及條件生效之前,卡公司須向 閣下發出不少於30天通知,若有關修改是在卡公司控制範圍以外則不在此限。若 閣下並不接受卡公司的建議修改, 閣下可按照持卡人合約終止信用卡。
18. 卡公司隨時可暫停、取消或終止信用卡及/或其提供的任何服務及/或不批准其提供的任何擬進行之交易,毋須通知及申述理由。
19. 如中、英文兩個版本的詮釋中有不相符之處或有所抵觸,則以英文版本為準。如本文與持卡人合約之間所載條款及條件有不相符之處,則以持卡人合約所載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