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 Arrow 3倍簽帳積分獎賞
 

卡戶於全港超級市場 / 百貨公司 / 屈臣氏 / 萬寧簽帳,即享:
3倍簽帳積分獎賞

推廣期由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31日

註:只適用於簽帳金額HK$400或以下的交易


優惠條款及細則:

  1. 簽帳積分獎賞推廣期由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31日 (包括首尾兩天)。3倍簽帳積分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指定商戶簽帳的交易。
  2. 是次推廣只適用於印有標誌由香港發行的港幣中銀信用卡、U-point信用卡、y not信用卡、商務卡及聯營卡 (不適用於澳門地區信用卡、美金卡、長城人民幣卡、中銀人民幣信用卡、長城國際卡、採購卡、中銀預付卡、中銀『易達錢』、Intown 網上卡、Esso私人客戶卡及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
  3. 所有簽帳積分獎賞均以交易日期計算,且交易誌帳日期為2009年2月10日前方計算在內。任何虛假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入帳戶的交易、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獲簽帳積分獎賞。
  4. 簽帳積分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於指定商戶簽帳及HK$400或以下的簽帳交易。推廣期內獲贈額外簽帳積分最高上限為10,000積分 (以獨立卡號計算)。
  5. 簽帳積分獎賞優惠只適用於是次推廣的指定商戶類別,而商戶類別則根據商戶的收單行設定。
  6. 有關額外『2倍』簽帳積分將於2009年2月28日或之前誌入符合條件的信用卡帳戶內,並顯示於下期月結單上。免息分期交易不適用。簽帳積分獎賞不適用於參與『現金回贈』計劃的卡戶。如已參與『現金回贈』計劃的卡戶,其獲發的簽帳積分將被轉為相等價值的簽帳額誌入卡戶戶口內。附屬卡卡戶的簽帳積分與主卡戶合併計算,積分獎賞將誌入主卡帳戶內。
  7. 如卡戶有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或持卡人的帳戶已取消或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記錄,該帳戶將不獲發額外積分獎賞。
  8. 其他簽帳積分條款及細則,概以中銀信用卡『簽帳得FUN』禮品集內所定為準。
  9. 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暫停或取消優惠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0.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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