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賞逗利是」活動條款:
 
 
1.

推廣期由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8日(包括首尾兩日)。

2. 本活動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之人士(「合資格客戶」),不合資格的人士將被取消參加及/或得獎資格而無須通知:
  (a) 年滿18歲;
  (b) 已關注「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方帳號 (WeChat ID: BOCHK_CC) (「微信官號」);
(c) 須持有及/或選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之任何賬戶或服務(不論單名或聯名戶);及
(d) 須持有印有標誌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在香港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及/或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但不適用於「現金回贈」計劃之中銀信用卡、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美金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私人客戶卡、中銀採購卡、中銀預付卡、中銀「易達錢」信用卡、Intown網上卡及附屬卡。中銀信用卡賬戶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此活動。
3. 微信官號由中銀香港持有,中銀香港為此活動之主辦單位。
4. 合資格客戶須在推廣期內於微信官號進入「好賞逗利是」進行中銀信用卡登記,即可參加抽獎獲發利是,有機會獲享中銀信用卡簽賬積分獎賞(「積分獎賞」)如下:
獎賞 88,888積分 8,888積分 3,888積分 1,888積分
數量 30份 300份 3,000份 45,000份

利是以隨機方式派發,並經系統確認所填寫的資料後,即時顯示獎賞結果,請注意積分獎賞只會向合資格客戶送放。數量有限,送完即止。當積分獎賞派發完畢,中銀香港有權取消本活動而毋須事先通知。
5. 合資格客戶所輸入中銀信用卡資料將會經由中銀香港透過卡公司收集及處理,用作是次活動之抽獎及發放積分獎賞用途。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不會向其他第三者披露該等資料及使用該等資料作其他用途。此活動之登記記錄(包括但不限於日期及時間)均以中銀香港及卡公司系統之記錄為準。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不會就合資格客戶所提交的任何資料錯誤或不適用而引致無法派發積分獎賞負上任何責任,亦不會因此而透過其他任何渠道作出個別的發放獎賞安排。任何因電腦及/或網路的通訊或技術問題、故障、意外或原因而引致的遲延、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中銀香港及卡公司概不負責。
6. 合資格客戶所獲得之積分獎賞將於推廣期結束後2個月內存入該等客戶所登記的中銀信用卡賬戶內,並顯示於月結單上,中銀香港或卡公司將不會另行通知。倘若在獲享積分獎賞前卡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卡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或有不良記錄,將不能獲取積分獎賞。
7.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有一次利是抽獎機會。如合資格客戶重複登記其中銀信用卡,或持有多於一張中銀信用卡並個別進行登記,中銀香港及卡公司將以合資格客戶首次成功登記的中銀信用卡所獲發之積分獎賞派獎。
8. 如中銀香港及卡公司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士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任何方法干擾本活動的運作(包括盜用他人微信帳戶等欺詐或舞弊行為),造成本活動任何部份受到干擾、技術難題或故障,或任何危害、破壞或影響本活動的進行或公平性,中銀香港及卡公司有權終止該人士的參加及/或得獎資格,並保留向該人士追究的權利。卡公司亦保留取消有關中銀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9. 合資格客戶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已細閱、明白及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中銀香港保留取消違反本活動條款的人士之得獎資格。
10. 積分獎賞之積分受中銀信用卡禮品換領計劃優惠條款及細則所約束,詳情可參閱http://www.boci.com.hk/pdf/chi/Gift%20Pint%20Catalogue.pdf。積分均不可兌換現金或換取「簽賬得FUN禮品集」外的其他貨品,亦不可轉讓。
11. 中銀香港保留以其他禮品代替積分獎賞之權利而無須事先通知。
12. 中銀香港有權隨時更改、暫停及取消本活動,以及修改本活動條款而毋須事先通知。
13. 如就本活動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本活動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