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 Arrow 用中銀Visa卡於香港國際機場消費,贏取1套5款的
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
 

即日起至2008年5月14日,中銀Visa卡卡戶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及二號客運大樓商戶內消費可專享「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有機會贏取1套5款的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每套價值港幣2,500元!

獎品連續8星期發送,每星期送出2套「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

憑當日消費每滿港幣500元^^之單一簽賬存根可獲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 (價值港幣2,500元) 一次抽獎機會。

^^ 每張簽帳存根最多可獲六次抽獎機會

   

『Visa 奧運之旅』 大抽獎
同時,由即日起至2008年5月14日,憑中銀Visa卡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及二號客運大樓商戶單一簽帳滿指定金額,簽帳當日即可獲Visa限量版奧運禮品及參加每週奧運之旅大抽獎。

憑當日消費每滿港幣500元^之單一簽賬存根可獲:

Visa奧運之旅一次抽獎機會

憑當日消費滿指定金額之單一簽賬存根可獲:
   
Visa珍藏版奧運卡行李牌一個

指定金額: 港幣500元或以上*
Visa限量版奧運旅遊套裝一套**

指定金額: 港幣3,000元或以上#
   
^ 憑中銀Visa卡單一簽賬每滿港幣500元,可獲一次抽獎機會;如單一簽賬滿港幣1,000元,則可獲兩次抽獎機會,如此類推。每張簽賬存根最高可獲六次抽獎機會。
* 憑中銀Visa卡單一簽賬滿港幣500至2,999.99元。
** Visa限量版奧運旅遊套裝包括眼罩、吹氣枕頭及輕巧旅行袋。
# 憑中銀Visa卡單一簽賬滿港幣3,000元或以上。

獎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參加者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5月14日止 (「推廣期」) 。
  2. 「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只限印有標誌的中銀Visa卡及中銀長城國際Visa卡 (不適用於所有萬事達卡、長城人民幣卡、中銀人民幣信用卡、採購卡、中銀"易達錢" 及INTOWN 網上卡) 持卡人參加。
  3. 合資格卡戶憑當日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及二號客運大樓內之商戶單一簽帳每滿HK$500存根可獲得「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抽獎機會一次。如單一簽帳滿HK$1,000,則可獲抽獎機會2次,如此類推。每張簽帳存根最多可獲抽獎機會6次。
  4. 每人每次只可憑當日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及二號客運大樓內之商戶發票正本、印有標誌的中銀Visa卡或中銀長城國際Visa卡簽帳存根正本及印有標誌的中銀Visa卡或中銀長城國際Visa卡正本前往推廣攤位,方可換取抽獎券。每人每日最多可登記兩張簽帳存根, 即每人每日最多可前往推廣攤位獲得12張「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抽獎券。
  5. 所有非正本,逾期交回、填寫不完整/錯誤資料或遭誤投、損毀之「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抽獎券,香港機場管理局及中銀信用卡(國際) 有限公司可全權酌情決定將抽獎券當作無效論。
  6. 如參加「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即表示參加者接受及同意「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的所有條款及細則以及有關獎品附有的條款及細則 (詳情將列於附奉之得獎通知書)。
  7. 「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將於每週抽出兩名得獎者,抽獎日期分別為2008年4月1日、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及5月20日。總共得獎者為16名。
  8. 抽獎結果將於2008年5月27日刊登於文匯報及南華早報。
  9. 2008年4月1日(第1期) 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26日登記的抽獎紀錄;4月8日(第2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4月2日登記的抽獎紀錄;4月15日(第3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4月9日登記的抽獎紀錄;4月22日(第4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4月16日登記的抽獎紀錄;4月29日(第5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4月23日登記的抽獎紀錄;5月6日(第6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4月30日登記的抽獎紀錄;5月13日(第7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5月7日登記的抽獎紀錄;5月20日(第8期)的抽獎將包括2008年3月20日至5月14日登記的抽獎紀錄。
  10. 於第1期抽獎中未被抽中的卡戶,其抽獎資格將被帶到餘下的抽獎,若該期 (包括第1-8期) 抽獎中並沒有得獎者,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將保留頒發該期得獎名額的最終決定權,而毋須另行通知。
  11. 於整個推廣期內,每名卡戶 (以每個信用卡帳戶計算) 只可獲「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的中獎機會1次,如同一卡戶於「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內中獎超過1次,其第2次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以示公允。
  12. 「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參加者必須在2008年5月14日2300 (11pm)或之前將抽獎券(其中較少部分)投入指定的抽獎券收集箱內。如有逾期,則參加抽獎的權利將告作廢無效。抽獎箱共設於3個位置包括:一號客運大樓:七樓離港大堂 (非禁區範圍,近往八樓的自動電梯;開放時間為每日0800-2300 (8am- 11pm),將於2008年4月30日遷移至八樓離境大堂 (非禁區範圍,近美心閣);六樓離港層東大堂 (禁區範圍近20號閘口,開放時間為每日0800-2300 (8am-11pm)及二號客運大樓:五樓 (非禁區範圍,近7-11便利店;開放時間為每日0900-2300 (9am-11pm)。
  13. 所有獎品均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亦不可轉讓他人或作售賣用途。所有得獎者必須出示填寫於「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抽獎券上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抽獎券顧客存根正本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發出的得獎通知書正本,方可領取獎品。
  14. 得獎者將獲個別電話/電郵/信件通知。獎品可親身領取或透過郵寄方式送出(只適用於海外得獎者)。親身領取獎品之得獎者,如未能於指定的截止限期前1個月內,(由公佈得獎名單日即2008年5月27日起計)換領或領取獎品,將會當作自行放棄領獎權利。如香港機場管理局及中銀信用卡(國際) 有限公司未能於2星期內(由公佈得獎名單日起計)聯絡得獎者,中銀信用卡(國際) 有限公司將保留給予獎品的最終決定權。對於任何通知或通訊的錯送、地址錯誤、延誤或郵誤或其他事項直接或間接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香港機場管理局及中銀信用卡(國際) 有限公司在任何方面均毋須向任何人士承擔責任(適用於海外得獎者)。
  15. 中銀Visa信用卡的主卡及附屬卡的付款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信用卡戶口之交易。如卡戶持有一張或以上的中銀Visa信用卡 (包括主卡及附屬卡),若有關信用卡符合簽帳要求,則該信用卡可參加「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
  16. 任何虛假交易或未經許可的交易、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適用於此推廣項目。所有未誌帳/取消/退款及分拆簽帳的交易均不會列入為有效交易。
  17. 卡戶須保留有關簽帳存根以作抽獎登記及領獎之用,此推廣只接受已誌帳及有簽帳存根的交易。中銀信用卡(國際) 有限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卡戶提供有關簽帳存根正本或其他有關文件的正本/証據,以作核實。
  18. 在推廣期內及獲取獎賞時,卡戶的信用卡戶口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如卡戶帳戶在獲取獎賞時已取消或有違持卡人合約條款等,得獎資格將被取消。
  19. 每套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共有5張 (「獎品」),每張預付卡內已預設HK$500 簽帳額,卡戶可於接受Visa付款的商戶刷卡簽帳。每份獎品總值HK$2,500。獲贈的預付卡內簽帳額只可用作日後信用卡零售簽帳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或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獲獎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20. 卡戶獲取預付卡後如用作計算「獎品」的交易被取消,必須退回全數相等於「獎品」原價的金額,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有權於有關卡戶戶口扣除該獎賞金額而不另行通知。
  21. 卡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本公司會即時取消卡戶的抽獎資格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同時可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獎品」原價金額而不另行通知及/或採取法律行動。
  22. 關於是次抽獎原理之有關爭議,中銀信用卡(國際) 有限公司並不須要承擔任何責任。
  23.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機構 (包括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Visa 國際組織及其廣告/推廣及執行代理商、機場商戶的員工,均不得參加是次推廣活動。
  24. 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有關優惠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香港機場管理局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保留權利,可中止、修訂或修改任何條款及細則及任何「中銀Visa奧運版預付卡大抽獎」的有關安排。如有任何爭議,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將保留最終及具約束力之決定權。
  25.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6. 詳情請到推廣攤位查詢或參閱宣傳單張。

『Visa 奧運之旅』 大抽獎條款及細則 :
詳細請瀏覽www.visa.com.hk/ skymart.hkairport.com/ skyplaza.hkair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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